当前位置:首页 > 详细信息

阿尔山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1-08 16:49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阿尔山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阿尔山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公开(http://www.aes.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阿尔山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482-712014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阿尔山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政务公开的号召,深入贯彻“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致力于打造一个公正、公平、合法且便民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在政府网站负责的栏目发布信息308条(公共法律服务栏目154条、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局151条、政策解读3条),在司法局微信公众号“阿尔山市掌上12348”发布司法行政工作动态、法律知识及转发热点信息等内容共640条,其中发布日常工作信息及公告247条、转载信息(法律知识及热点信息等)324条、政务公开及蒙速办相关信息6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全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决执行公开要点要求,将公开视为工作的常态,而将不公开视为特殊情况下的例外,以此充分确保人民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对于所发布的信息,必须严格遵循并执行“三审”制度,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可靠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阿尔山市掌上12348”作为司法局权威的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其机关简介、公共法律服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多个栏目,以及微信公众号上的即时更新,全面而及时地发布司法行政工作的最新动态、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与高效性,我们强化了对该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对于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的部门或股室,我们采取严格的督促措施,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

  本年度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投诉、举报,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在当前的政务公开工作中,政策解读的形式相对单一,主要依赖于文字描述。

  (二)改进情况。通过采用文字、音频和视频优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的普及度和理解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阿尔山市司法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阿尔山市司法局全年未产生建议和提案办理。

  (三)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4年,阿尔山市司法局积极响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我们细致地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逐一检查,确保所公开的信息内容准确无误,充分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同时,我们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如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司法行政工作的最新动态、重要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以便社会大众能够迅速、便捷地获取相关信息,更好地了解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