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保障城镇困难家庭生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阿尔山市共有低保1104户1447人(无农村低保),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区社会救助标准有关事宜》文件要求,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已全部上调,其中,A类810元;B类750元;C类660元,调标补发均已按照规定标准发放到群众手中。
阿尔山市已对低保工作实行动态管理。镇、街对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能够做到随时申请,随时受理;按期对低保对象的人口情况和家庭收入进行重新核算,并根据实际情况办理延续、提高、降低或终止最低生活保障手续。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发挥好社会救助政策和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的衔接作用,做好低保动态管理和贫困户、监测户的渐退工作。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2023年7月18日
承 办 人 姓 名:白世麟
承 办 人 电 话:718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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