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尔山市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解读
一、问:什么是沉淀资金?
答:指闲散放置在社会上,未被聚积起来加以利用的资金,也就是账户日常收支后剩余在账户里的资金.
二、问:沉淀资金大起底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全面掌握各级各部门实有资金账户中沉淀资金规模及构成情况,分类提出处置意见,坚决收回长期沉淀资金,把“零钱”变成“整钱”,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保障民生支出,努力实现公共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问:沉淀资金大起底工作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沉淀资金大起底工作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一系列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关于开展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工作部署。
四、问:沉淀资金大起底的工作举措有哪些?
答:(一)思想上高度重视。沉淀资金大起底工作开展以来,阿尔山市把大起底工作当成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调度安排部署,坚持力争上游的工作尽头,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发挥体量小、资金规模小的优势,率先完成了沉淀资金自查核查和资金上缴工作。
(二)工作中部门联动。沉淀资金大起底涉及预算单位多、账户多,只是一个部门很难单制度上严堵漏洞。为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约束力,强化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培训,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直达使用主体,避免财政资金在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中沉淀;阿尔山市制定了账户余额查询管理时间表,及时掌握预算单位账户余额变动情况;严格控制预算单位大额资金请款额度,对确有大额需求的预算单位派人实地核查,督促预算单位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支付资金,避免财政资金沉淀无法发挥效益。阿尔山市坚持以此次大起底为契机,深入分析沉淀资金形成的原因,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账户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存量账户资金盘活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无预算不支出,提高预算的权威性;加强对预算单位日常管理,严格控制各单位账户设立,避免资金形成新的沉淀。工作专班建立每日会商制度,审计、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加强部门联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判,确保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解决,为沉淀资金快速处置赢得了时间。
(三)制度上严堵漏洞。为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约束力,强化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培训,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确保财政资金直达使用主体,避免财政资金在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中沉淀;阿尔山市制定了账户余额查询管理时间表,及时掌握预算单位账户余额变动情况;严格控制预算单位大额资金请款额度,对确有大额需求的预算单位派人实地核查,督促预算单位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支付资金,避免财政资金沉淀无法发挥效益。阿尔山市坚持以此次大起底为契机,深入分析沉淀资金形成的原因,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账户管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存量账户资金盘活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的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无预算不支出,提高预算的权威性;加强对预算单位日常管理,严格控制各单位账户设立,避免资金形成新的沉淀。
五、问:沉淀资金大起底范围都有哪些?
答:本次起底工作范围覆盖截至2022年7月31日全市各级预算部门和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中各类资金,
注:(不含科研经费和法院系统民商事案件执行款项),以及财政代编的非预算单位(不含企业)实有资金账户中本级财政拨付资金(不含科研经费)。
(一)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各级预算部门基本户等实有资金账户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和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
注:(含基建资金、非基建资金、地债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二)非财政拨款资金。财政全额保障预算单位的非财政拨款资金,
注:(含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变更为公益一类、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或行政单位后结存的自有资金);结转两年以上的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等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
(三)应缴未缴财政收入。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国有资产出售、出让、置换差价、报废报损残值变价等处置收入,捐赠收入以及其他应缴未缴的财政收入。
(四)长期挂账往来款项。公安、纪检监察等执法执纪部门取得的已结案罚没收入,
注:(含委托拍卖机构拍卖罚没物品取得的变价款);除押金、食堂代保管等资金外,按合同约定项目结束后确实无法退回的工程质保金等暂存款项。
(五)其他应盘活资金。在审计、巡视、巡察、督查中发现各类应缴未缴资金,以及其他应当清理盘活的沉淀资金。
六、解读部门是哪?
答:阿尔山市财政局
七、联系方式是什么?
答:电话0482-712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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