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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民政局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1-31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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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文件要求,和阿尔山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针对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业务信息及时有效进行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2022年全年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重点领域公共组织管理类信息包括养老服务与社会救助共计79条,新媒体领域共计160条,其中视频类信息15条,文字类信息145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全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各股室协同合作,对确需公开的文件、会议信息等内容发布全面、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准确、及时,同时快速发现信息错误的问题并立即改正。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联系,对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并咨询解决问题的方法。结合民政局实际工作情况,召开专项会议落实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工作,使信息公开工作做的更好。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我局着力建设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强化政务公开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一方面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内部约束机制、外部监督机制。另一方面要求各股室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公室报送可公开的文件、政策、制度及工作信息等相关信息,并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确保政务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请与阿尔山市民政局联系(电话:0482-7159002)。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年度办 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 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 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 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 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 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 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工作人员变动,后续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改进情况:加强工作衔接,强化工作制度,开展相关业务培训,目前问题已改进完成。下一步,将不定期开展信息工作培训,持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28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2〕1号)要求,阿尔山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各类信息主动公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切实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部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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