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进程中,我市贯彻上级各项决策部署,通过优化整合,强化公益属性,率先完成了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激发了事业单位的活力和创造力。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改革成效初显。作为此次改革中的先行单位,市市域社会治理中心通过调整机构编制职能、加强软硬件建设等手段,配置得到全面升级,公益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一是机构优化红利不断释放,夯实体制机制基础。市市域社会治理中心市是市委政法委所属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为优化设置,充实力量,增强事业单位“公益性”,通过改革,市市域社会治理中心更名为市社会治理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机构规格由股级升为正科级,增设职能股室2个,人员编制增加至9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2名。改革后机构设置变得更加合理,职能职责得到完善,业务人员进一步增加。为把社会治理中心打造成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高效平台提供了机构编制人员的保障。
二是网格化管理作用日益凸显,激发社会治理效能。改革后的市社会治理中心由线上指挥中心和线下“一站式”服务大厅两部分组成。按照全盟“规定动作”,线上指挥中心现已接入兴安盟政治引领平台、兴安盟智慧执法平台、“视联动力”视频会议系统和视频监控前端四个系统。主要依托各镇街网格员和基层力量,分类处置上报的各类事项,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截至目前,政治引领平台运行以来收到事件265件,结案228件,处置完成率达到86%。利用视频监控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及交通类案件9起,协助侦破入室盗窃案件1起,协助查办非法传播邪教资料事件2起。
三是资源共享优势逐渐发挥,提升公益服务水平。改革后,市社会治理中心整合资源,集中办公,集约管理,集成服务。线下“一站式”服务大厅通过实体平台和数字化平台实现了部门数据归集共享和业务协同。截至目前,市警务服务中心、市党群服务中心、市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市矛盾调解中心已成功进驻“一站式”服务大厅,各进驻单位在完成实体平台整合的同时更加重视办事流程优化、工作机制创新、协调能力提升,努力实现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最多跑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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