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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市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四)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具体措施。
(五)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六)组织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八)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科局级以上干部;主管市政法各部门股级干部。
(九)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政策和措施的落实。
(十)承办市委和盟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政法委员会、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内设三个职能股室。
1、政工办公室
负责调查掌握全市政法工作动态和社会治安形势。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协助领导了解掌握全市政法工作全面情况,组织协调、推动全市政法战线的调研工作的理论研究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性文件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息、安全保卫、信访、财务、固定资产管理以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调查掌握全市政法队伍建设情况;配合干部主管部门研究提出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协助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市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及政法部门科级干部的任免工作;指导、督促违法违纪干警的查处工作,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负责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工作。
2、执法督查室
依法指导和监督检查政法各部门的执法活动;协助领导、配合政法各部门督办大案、要案;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和重大业务工作;督办领导批示的重要工作事项。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指导股
调查分析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势,研究提出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协调综治委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市直各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究工作,指导和监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实绩考核工作,其他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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