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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2、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组织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讲话及工作报告。
3、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与街道办事处请示市政府的有关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各部门间有争议的重要问题进行协调,并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5、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领导同志报告;组织指导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6、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出事件和重大事项。
7、负责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8、负责市政府各类文件、会议材料的蒙文翻译工作。
9、负责市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10、负责市政府机关办公楼安全保卫工作。
11、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系统的人事管理、职工教育、培训、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和老干部、工会工作。管理所属事业单位。
12、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的财务管理及后勤管理工作。
13、负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重大政策性问题的调查研究。
14、负责市政府法制工作。
15、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工作。
16、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协助市领导部署、检查、指导全市信访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方,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
17、负责受理全市直接上访及上访转办的群众来信来访。承办、审核和上报中央、自治区、盟三级立案交办的信访案件。按照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各旗县市、市直部门转办、交办各类群众来信访来访案件,并负责督办。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意见协办、联办重要信访案件。
18、加强调查研究,掌握信访动态,对重要信访案件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贯彻执行。
19、综合分析研究信访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为领导决策服务。
20、加强政策和法律宣传,为上访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21、指导、协调并督促检查市直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22、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开展信访理论研究和信访宣传工作。
23、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兴安盟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4、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防建设需要,拟订全市人民防空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全市人民防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5、会同城市建设部门制订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和年度工程建设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
26、组织拟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7、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依法对在建人防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对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综合开发利用;监督和指导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贯彻人民防空法规的执行。
28、负责人防城市群众防空专业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组织人民防空宣传和开展人民防空知识教育;组织人民防空演习;组织全市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应用科研成果;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的筹集和管理。
29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管理;制订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原则、方案;协调利用邮电、军队通信网以及其它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利用人民防空警报、通信设施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工作。
30、负责检查督促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水电供应和其它保障方案的落实;负责战时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人员疏散隐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空作战。
31、管理全市人民防空专项经费,编制审核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新开展防空工作中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国有固定资产。
32、承办市政府、市国防运动委员会、盟行暑办公室和盟人民防空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公室内设八个职能股室。
(一)秘书股
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电收发运转、文秘核收、印鉴管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会议审批等工作;负责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等会务工作;办理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股
负责综合和报告各部门、各行业的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领导同志的各类文稿;负责市长办公会议及相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息督查股
研究制定信息工作计划;承担政务信息采集、整理、传递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及信息资源上网;负责信息网络管理;督促检查市政府重要文件、会议议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承办盟行暑和市政府交办的督查事项,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负责市政府系统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担调查研究和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法制办公室
负责起草、审查、修改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涉及法律问题的行政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镇街与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和协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核发和培训工作;承办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事项;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行政股
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后勤行政管理;负责市政府机关办公楼的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安排机关大楼的行政值班值宿及各种防火器材的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的财务和财经执法审计,对市政府办公室所属单位进行内审;指导系统内的审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市政府办系统各项资金进行审计;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及驻外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市政府系统人员教育培训、人事统计、职工档案工作;承办政办人中考核、调配、调整及养老保险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总值班室
负责市政府上传上达、公务接收、会议报批、对外联系等工作;协助政府领导处理突发事件;组织市政府政务值班工作、掌握和负责通报市政府及办公室公务活动情况。
(七)信访股
协助办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负责机关公文、档案、保密、规章制度建设等项工作。掌握和反映全市信访工作情况;协助办领导安排全市信访业务工作和信访工作经验的总结、交流;协助办领导对各镇街、市直各部门信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承担全市信访信息网络系统的建立、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信访信息的收集、筛选和上报;负责全市信访工作数据审核、统计、汇总、制表上报;承担全市信访系统业务培训。负责处理全市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掌握全市来信来访情况。处理突发性群众上访事件和进兴安盟、赴呼和浩特和北京信访问题;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来信来访问题,对重要信访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信访信息的收集整顿反馈工作,信访热线电话的受理工作,越级上访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领导接待日的安排、领导接待受理事项的处理;创建信访“文明窗口”工作;承办盟级立案交办信访案件的交办、转办、督办、审理、上报、归档立卷工作;协助市领导办理各类信访案件;深入基层与各市直有关部门联合办案;对市直各部门已经处理有结论、上访人提出疑议确实需要重新审理的重要信访案件的复查工作;深入重点地区和单位,对带有倾向性、普遍性信访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工作。
(八)人防办综合股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防空信息、重要文件、秘书事务,以及联络接待保密保卫、信息反馈、督查、督办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管理;负责人防系统机关正规划建设及有限目标管理工作;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办法》及其他人防法规政策的组织实施;综合管理人防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政策调研工作;负责机关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人防系统两个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党群工作;负责人防工程,“法建”工程建设计划和拟订与下达;负责人防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人防工程“法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检查和指导全市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安全工作;负责已建人防工程的报废审核工作;组织指导人防工程开发利用工作;编制人防工程开发利用计划;负责人防工程平战结合统计工作;负责收取平战结合开发利用工程的费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计划;战时负责组织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计划落实和对遭空袭破坏的人防工程抢险、抢修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人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组织拟制城市空袭预案,人口疏散计划,战时人民防空医疗救护、物资和水电供应及其它各项保障方案;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组织训练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组织人民防空演习;训练人民防空干部和技术人员;组织人民防空科学研究;负责制定人防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化学事故求援工作及其他与人民防空性质相通的城市抢险救灾工作。
负责人防财务计划和管理工作,制定和执行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制度和实施细则;管理人民防空专项经费、编制审核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执行国家人民防空财务管理规定和会计制度;实施会计核算;对各镇街人防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工程项目的预决算的审核;管理全市人防空国有资产;负责筹集人民防空建设资金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人防筹集资金的法规政策;依法收取人防建设资金,负责收取民用建筑、企业四项费用、个体工商者、财政自筹、居民五项人防经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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