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阿市概况 旅游疗养 党政领导 党政文件 招商引资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组织机构/政府机构

党委机构

人大常委会
市政协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市人民检察院
市人民法院
市委办公室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委统战部
市委政法委
市老干部局
市编制委员会
市总工会
市妇女联合会
共青团阿市委员会
 

政府机构

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展计划委员会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
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市交通局
市建设局
市民政局
市审计局
市统计局
农牧业局
市林业局
市水务局
市国土资源局
  房产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教育局
市文体广电局
市卫生局
市计生局
市旅游局
市扶贫办
市残疾人联合会
市红十字协会
市科学技术协会
市民族事务局
市外事口岸办
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镇、街道办事处

天池镇
白狼镇
五岔沟镇
温泉街办事处
林海街办事处
新城街办事处
 
 

新城街办事处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宣传、作风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2、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发展的总体要求,研究拟定街道办事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并努力组织实施。
  3、负责抓好辖区个体私营经济为主的街道经济,积极培育税源,加强地方税代征工作。
  4、加强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审批、验收、监督、管理辖区内各类建设项目;负责抓好所辖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环境保护和全方位的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性项目初审及工商、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6、大力加强社区建设,开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为企业和居民群众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好社区教育、群众文化、社区卫生、科普和社区体育等活动;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促进居委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居委会在宣传法律、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义务的作用。
  7、兴办社区福利事业,负责做好拥军优属,防灾救灾、扶困助残、社会救济、殡葬、婚姻、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外来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
  8、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辖区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人口的增长;负责计生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完成各种软件的建立管理工作。
  9、领导和管理街道办事处人民武装部工作。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的管理;负责民兵的政治教育,落实民兵参训人员;负责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治安值勤任务;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战时负责组织动员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开展全民国防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协助有关单位做好预备役、征兵工作。
  10、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结合本辖区实际,提出工作建议;全面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根据上级部署和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检查、指导、督促属地各部门和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协同作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顿和专项治理;深入调查研究,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收集、反馈工作。
  11、加强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向市委、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各街道办事处内设三个综合办公室
  1、综合办公室
  负责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党委工作总结及综合性材料。提出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具体规划和安排;负责系统党员发展、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老干部、关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基层党风建设工作,并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项工作。
  协助主任、副主任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综合材料的起草、综合调研、机要保密、安全保卫、文秘档案、机关财务以及督查、信息、信访后勤服务等工作。
  2、经济社会事务办公室
  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决议、决定,按照办事处部署研究提出街道经济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围绕街道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做好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工作;调查了解发展街道经济的有关情况,研究街道企业布局,对街道企业发展前景进行预测,提供技术和信息咨询,参与新上项目的考察、论证以及立项工作,协调解决街道企业发展中的较大问题,为街道企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帮助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引进技术、人才和资金;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街道企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搞好劳动、财务、技术、质量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企业的经济指标,完成年度经济指标,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负责街道经济数据统计报表工作。
  发展社区服务,不断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社区管理水平,扩大就业机会,建立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繁荣社区文化,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科普、教育、娱乐等活动;净化、绿化、美化社区,大力整治社区环境;加强社区治安,健全社会治安防范体系,实行群防群治,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咨询、民事调节工作,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流动人口的管理;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负责计生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完成各种软件的建立管理工作。做好优抚、救灾、救济和社会福利工作,认真执行民政优抚,救济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民政事业费使用管理规定范围;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
  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公室
  监督检查辖区单位“门前四包”的落实情况,监督主要街路,辖区内的专业执法及管理,并提出建议限期整改;对辖区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占道路直接管理和处罚;监督检查管理畜力车、垃圾点(站)、公厕、民厕等市政公共设施,对辖区内乱泼脏水污物,破坏环卫、市政公共实施和破坏公共卫生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罚;对辖区内破坏花草树木、绿化(篱)的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临时设施占道占地费及其他管理费用;监督检查辖区内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法规的执行情况;落实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负责对本辖区各类经营性用地收取年地租;对辖区内临时建筑项目(主要街路的铁棚子、移动板房)和私人建房、翻新改造、维修等施工项目提出初审意见并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占地费,对其建设的全部过程进行管理、监督;对辖区内的异地设计、文明施工、场地清整、硬化、美化、环卫等附属实施配套,修复市政公共设计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法用工、违法建筑行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中共阿尔山市委、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阿尔山市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电话:0482-7122274-8032   传真:0482-7122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