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阿市概况 旅游疗养 党政领导 党政文件 招商引资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组织机构/政府机构

党委机构

人大常委会
市政协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市人民检察院
市人民法院
市委办公室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委统战部
市委政法委
市老干部局
市编制委员会
市总工会
市妇女联合会
共青团阿市委员会
 

政府机构

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展计划委员会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
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市交通局
市建设局
市民政局
市审计局
市统计局
农牧业局
市林业局
市水务局
市国土资源局
  房产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教育局
市文体广电局
市卫生局
市计生局
市旅游局
市扶贫办
市残疾人联合会
市红十字协会
市科学技术协会
市民族事务局
市外事口岸办
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镇、街道办事处

天池镇
白狼镇
五岔沟镇
温泉街办事处
林海街办事处
新城街办事处
 
 

旅游局

部门网站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自治区、兴安盟制定的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旅游业管理的法规、规章,并负责组织实施。
  2、培育和完善阿尔山市旅游市场,研究拟定发展阿尔山旅游业的计划、措施和办法,并指导实施,组织阿尔山市旅游业的计划、措施和办法,并指导实施,组织阿尔山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旅游产品促销活动;组织、指导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的开发。
  3、组织旅游普查,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建设;开展旅游统计和指导旅游行业财会工作。
  4、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各类旅游景点、度假区、涉外饭店、施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设施的标准和服务标准;按规定审核旅行社资格;上报星级旅游涉外饭店,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的定点工作。
  5、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6、开展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7、承办政府和盟外事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局内设三个职能股室。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工作。主要负责局内外联络、协调、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组织培训工作,负责财务、车辆、接待、人事、劳资、档案管理。
  规划发展、质量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旅游业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旅游体制改革,开展旅游统计工作;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建设,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指导旅游行业财会工作。
  实施国家关于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涉外饭店、餐饮、商店、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组织旅游设施定点工作;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消费者投拆,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监督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协调、组织旅游娱乐活动,开展优秀旅游景区的创建活动。
  外宣促销股
  研究拟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组织指导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旅游市场促销工作;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重大促销活动和旅游业信息调研;组织国内外旅游产品、旅游市场开发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地址:阿尔山市温泉街

 

中共阿尔山市委、阿尔山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阿尔山市网络信息中心制作维护
电话:0482-7122274-8032   传真:0482-7122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