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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阿尔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和目标及政策,制订产业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
2、做好社会总需求和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搞好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组织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以及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组织策划编制阿尔山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可研,协调开展项目申报及前期工作。
3、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及资金来源、资金投向及投资的办法;组织编制全社会平衡计划;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参与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
4、承担全市经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工作,负责汇总和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进行宏观的预测、预警、监测和研究;研究提出运用重要经济手段和政策建议。
5、研究提出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研究分析国内、国外市场的供求状况。
6、做好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成果的产业化;提出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和重大问题。
7、承办市政府和盟发展计划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内设三个职能股室。
1、国民经济综合股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包括年度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作好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进行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分析,提出调控建议。研究提出阿尔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提出阿尔山市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订区域经济发展的方针、措施。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委务会议组织、行政性材料的起草和机关人事、劳资、编制、干部培训、财务、文秘、档案、信访、政务接待等工作。
2、社会经济发展股
研究提出阿尔山市社会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编制阿尔山市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汇总和编制年度计划;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和提出社会与经济协调发展规划;研究策划社会事业发展项目,负责全市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可研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
提出能源、交通、通信、原材料等基本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衔接平衡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监测和分析基础产业的发展建设状况,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和问题;研究提出行业总量平衡、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控制目标及办法措施;研究策划产业经济发展项目,并组织产业发展项目的编制及项目的实施工作。
3、固定资产投资股
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组织策划和编制全市经济发展、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材料,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抓好全市项目库建设;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备案登记,基本建设计划上报,批复下达等工作。同时作好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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