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通公司服务承诺
    一、承诺事项
    1、电话装、移机:凡是具备装机条件的有线地段,自客户交付电话初装费,移机费之日起,城镇最长时限为28天,农村最长时限为38天装通。
    2、电话障碍修复时限:自客户向10060台申告障碍之时起,城镇最长不超过 48小时,农村最长不超过 72小时内修复或者调通,客户数据通信设备障碍不超过8小时(不含处理客户接入线障时限)。
    3、网通收费实行市话、长话等一个窗口集中交费。并免费向客户提供资费查询服务(国际、国内长途通话、信息服务详细清单)。
    4、网通公司职工利用工作之便向客户“吃、拿、卡、要”者,一经查实,网通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索一罚十”赔偿客户,凡举报情况属实者奖励500元,并为举报人保密。
    5、网通营业厅应为电信客户提供热情周到地服务和舒适方便的环境,营业人员办理业务要熟练,解答客户问题要耐心,要使用规范的服务用语,杜绝“生、冷、硬、顶”现象。
    6、数据通信在客户办理入网登记手续,交纳各种入网费后,凡具备条件的地段,专线接入业务为客户开通时限为7天,电话拨号接入业务为客户开通时限为4天。
    7、客户在已装电话上加国际、国内直拨功能和程控市内电话新服务项目的,自客户登记之日起24小时内予以开通。
    8、认真受理客户投诉,在收到客户投诉之日起,一般性问题最长4个工作日内处理,疑难问题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重大问题立即处理。
    9、网通公司向社会公开承诺首问负责制:凡客户向网通公司人员提出咨询、投诉问题,网通公司人员均不得拒绝,并负责为提出问题的客户将问题处理到底。
    二、违诺处理
    1、如有违背上述承诺的现象,客户可向相关窗口、单位直接反映,由其查实后负责受理,客户服务热线:10060,服务监督电话:96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