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程序及规定

  申请:
  1.申请对象:属本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的劳动力,年龄在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劳动能力,并经批准被外地区用人单位招用的人员。
  2.上述对象申请领取《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须持下列证件到市就业局办理登记领卡手续: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户口所在地镇街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
  审查:
  工作人员对申请领卡者提供的证件进行审查,不符合发卡条件的,应告之本人,并说明理由。
  发卡:
  1.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外出人员就业登记表”,由本人如实填写后交工作人员统一编号,填写《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2.在《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上加盖“阿尔山市就业服务局职业介绍专用章”。 对劳务输出单位成建制向外输出的劳务人员,其登记领卡手续由劳务输出单位按上述规定持有关证件到市就业局统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