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发程序

   
  1.办理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要求提供材料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批复;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批复;

    收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报告;

    按申请类别提供如许可条件中相应规定的证明材料。

    3.办事流程  


 
4.操作规范

序号

步骤

责任者

工作内容

与规范

监控要点

工作时限

监控人

1

受理

监督科

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如不齐全,告知申请企业补齐后再申请。

抽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监督科科长

2

现场考察

监督科

到申请企业现场考察了解有关申请事项的情况。

企业名称、地址、经营项目、相应配备的人员和专用的运输工具、事故应急预案、设施和措施。

监督科科长

3

检查材料是否正确

监督科

根据考察结果,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如材料不正确,通知企业作相应修改。

抽查申请材料是否经过核实。

监督科科长

4

核发许

可证

监督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核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正确

主管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