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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发程序
1.办理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要求提供材料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批复;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批复;
收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报告;
按申请类别提供如许可条件中相应规定的证明材料。
3.办事流程

4.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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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步骤 |
责任者 |
工作内容
与规范 |
监控要点 |
工作时限 |
监控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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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监督科 |
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如不齐全,告知申请企业补齐后再申请。 |
抽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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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科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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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现场考察 |
监督科 |
到申请企业现场考察了解有关申请事项的情况。 |
企业名称、地址、经营项目、相应配备的人员和专用的运输工具、事故应急预案、设施和措施。 |
监督科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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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检查材料是否正确 |
监督科 |
根据考察结果,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如材料不正确,通知企业作相应修改。 |
抽查申请材料是否经过核实。 |
监督科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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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核发许
可证 |
监督科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核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
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正确 |
主管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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