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初审程序

    1.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要求提供材料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处理许可证申请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批复;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查批复;

    经营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报告;

    按申请类别提供如许可条件中相应规定的证明材料。

    3.办事流程

    4.操作规范

序号

步骤

责任者

工 作 内 容 与 规 范

监控要点

监控人

1

受理

监督管理股

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如不齐全,告知申请企业补齐后再申请。

抽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监督管理股股长

2

现场考察

监督管理股

到申请企业现场考察了解有关申请事项的情况。

3

初审材料是否正确

监督管理股

根据考察结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如材料不正确,通知企业作相应修改。

抽查申请材料是否经过核实。

监督管理股股长

4

上报盟环保局审批

监督管理股

起草报盟环保局报告,附上有关材料报主管副局长审核批准后,正式出文。

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正确

主管

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