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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主要业务简介
一、各类国内经济、民事合同公证及涉外经济、民事合同公证;
二、继承公证;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公证;
四、财产分割协议公证;
五、招标投标、拍卖公证;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公证;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十三、提存;
十四、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十五、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十六、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司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