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10410371456643浏览数:6382
张国华
2025-01-04 10:37:14
本人于24年9月21日,在兴安盟荣腾威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一台荣威i5手动挡车,买车后便出现发动机故障灯在起车后存在短暂闪烁现象(本人以为正常现象,未进行反馈处理,后得知为点火异常导致,属汽车质量问题)。在11月4日及之前(具体日期记不清了)存在两次起车后抖动现象,同时出现故障灯闪烁现象,才引起我的重视,在11月6日去售后服务站进行首保,同时说了汽车抖动的事,售后服务站修理师傅解释说抖动可能是汽油的原因,继续观察看看。11月8日,又出现抖动现象开始进行维修,直到现在维修多次仍未见好转,故障灯闪烁现象一直存在,并且抖动现象严重了。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此车已达到退车条件(第二十四条第四款,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与兴安盟荣腾威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沟通要求退车,其无正当理由拒绝,希望相关部门协调办理退车一事。
已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