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6-12-26 15:03:58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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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度阿尔山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

  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情况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政务公开日常事务,明确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职责,并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更新、咨询等工作一体化,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

  1、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为保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健全了《阿尔山市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制度》、《阿尔山市政府信息发布预先审查制度》、《阿尔山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阿尔山市政务公开举报受理制度》、《阿尔山市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政府信息由分管领导负责把关。所有上报信息及网络公开信息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根据工作要求,最大限度的推行政务公开。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通过窗口向广大群众发放办事指南,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中心办事项目、办事程序、工作月报等,通过发放“便民服务卡”等形式为更多的人提供政务服务和宣传政务工作。

  2、加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

  从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入手,把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事项、容易产生腐败的行为和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围绕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推行政务公开。市直单位对外公开的重点内容定为收税、收费、收款,招生、招聘、招标,项目审批、土地审批、规划审批,办证、办照、办事,评定职称、评议班子、评先表彰,镇村对外公开的重点内容,即重大决策、重点项目、计划生育、救灾救济和扶贫款物发放、最低保障金发放、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管理和使用、领导干部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另外,普遍实行了有举报箱、有举报电话,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实施方案上墙、工作机构示意图和工作程序上墙、各项办事公开制度上墙、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上墙。

  3、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牢牢把握正确网络舆论宣传导向,安排日常值班人员,充分利用“网络信息舆情监控系统”和人工搜索等方式继续做好日常网络舆情监看和应对工作,在重要政策法规出台、重大会议、重要庆典活动、重大项目建设期间,安排专职人员做好24小时监控。针对不良信息,采取积极应对、及时处置的正面宣传手段,以提升管理效能和管理水平促进网络文化宣传与管理的健康有序发展。

  本年度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不涉及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内容。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4、完善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功能

  阿尔山市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在运行过程中,不断进行网站布局、内容更新等维护工作。

  一是不断更新网站内容。继续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做好网络宣传,不断充实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及时将市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会议精神、干部考核、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完成情况等信息第一时间在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上发布。目前为止,网站发布动态信息1670条、转载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参考价值的信息120余条,公开“三公”经费333家单位、上传视频新闻100余期。

  二是细化分解信息任务。制定下发《关于阿尔山市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分解及申领的通知》文件,针对社会公众和企业关心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交通出行、城市建设、办事指南、行业管理政策、表格下载等网站内容保障方面工作,责任落实到单位,要求相关单位逐步完善网站相关信息内容,做到静态内容权威准确,动态内容及时更新,使网站内容丰富多彩、贴近群众,使阿尔山电子政务门户网站成为展示阿尔山市整体形象的窗口和信息化时代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制定并下发《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工作综合考评办法》,继续将电子政务网络工作及网络信息报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目标。完成信息员队伍建设和报送信息邮箱备案工作,完成网络信息采纳排名系统建设,对全市网络信息采纳条目进行不定期通报。

  四是广泛开展互动交流。紧密围绕实际需求,继续做好《公众留言》等互动专栏的办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留言督办机制,及时受理各类市民诉求。

  5、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渠道

  充分利用电话、信箱、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传统和新兴媒体,将公开事项向社会发布,相关部门也积极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上线运营,运营主体为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及时权威发布阿尔山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政策文件、重要会议活动等政务信息,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目前为止关注人数已达400余人,共发布消息200余条。

  6、全面完成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工作

  积极做好全市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和运行工作,完成全市13个单位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工作,并进行了开通调试,实现了全市相关单位电子政务外网100%连通,为全面运用电子政务综合应用平台打下关键性基础。自治区政务专网的接入,打开了与自治区专网直连的新局面。

  (三)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收到显著的效果。针对收费、审批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各单位能真正做到政务公开,我市进一步加强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一是将行政审批事项纳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受(办)理。做到“三集中”、“三到位”,进厅窗口单位和进厅审批事项已确定,窗口单位均已设立审批办。

  二是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督促各部门将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部分部门能够通过微信二维码等方式处理业务,部分资料可通过微信提交,精简了审批程序,既节约了群众办事成本,又提高了审批效率。目前共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23325项,办结23325项,办结率100%。

  三是多措并举打造优质服务。在“首问负责制、限时结办制”的基础上,制定了“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同时,加强限时结办与责任追究的监督。结合中央“简政放权”的要求,在显要位置张贴“简政放权”征求意见的相关海报、展板,群众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下载“中国政府网”手机客户端,在简政放权专栏反映办事创业的相关建议及诉求。

  四是严格审定和规范办事指南。对纳入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条件、审批依据、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等五个方面内容全部审核认定,统一印制办事指南,并通过办事指南、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政务公开工作虽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是工作主动性不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主动性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中的信息、工作动态、工作经验与工作成果报送不及时。

  二是公开的重点不突出。个别单位没有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市情制定出相应的工作细则,只是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的条条框框,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避重就轻,有的部门公开的重点不突出。

  三是工作人员专业技能有待提升。网站管理人员、技术维护人员、信息采编人员综合能力、专业技能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当前的工作与群众期盼、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加大研究力度,制定有效措施,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发挥网络服务热线的作用,提升热线服务功能,强化与各行业企业的联系和互动。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目标。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将自上而下地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公开的落实和实施,结合区盟相关精神和要求,重点解决部门承诺不践诺,不依法行政,越权行政,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

  三是加强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积极争取网站设备的更新、配置等资金,引进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网站管理人员、技术维护人员、信息采编人员综合能力、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保障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持续梳理事项,精简流程。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梳理,持续推进重大事项“绿色通道”、“三集中、三到位”、“并联式审批”、“一站受理、内部流转”等工作。利用现有资源和优势,运用大数据及“互联网+”思维,完善网络审批平台建设,推进在线审批平台建设进度,力求实现企业及群众办理审批事项“流程可知,进度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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