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政提字〔2022〕4号
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陈广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共阿尔山市委组织部《关于陈广芳同志挂任职务的通知》(兴组干字〔2022〕75号)要求和工作需要,现提请:
陈广芳同志挂职任阿尔山市副市长,挂职时间为1年。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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