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起草说明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2-05-16 12:12:07 点击量: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阿尔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自2017年《阿尔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修订印发以来,《总体预案》在指导推动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原预案逐渐暴露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风险防控管理责任模糊、应急指挥协调机制权威性不够等问题。特别是机构改革后,政府相关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发生调整,突发事件应对指挥体制、联动机制以及部门任务分工发生变化,原预案已不能适应工作需要。

一、修订主要依据和过程

       按照《阿尔山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市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11月中旬成立以各业务股室、分管领导及第三方编制和评审机构为主的《总体预案》起草编制小组,在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参照自治区《总体预案》的组织指挥体系设置构建我市《总体预案》框架和体系,并结合我市实际对相关内容予以细化。为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我局邀请第三方专家协助制定和评审,经过多次评审把关,2次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5条,最终形成《总体预案》(征求意见稿)。

二、预案的基本框架

    《总体预案》共分六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规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四类突发事件分类分级、分级应对以及响应分级等内容,明确应急预案体系及其支撑性文件。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对市级层面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市级工作机构以及镇街组织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和专家组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强化部门协同和地方属地管理责任。第三部分是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运行机制,包括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内容,着力细化工作步骤和措施。第四部分是准备与支持,强化人力、财力、物资装备、交通运输和科技支撑。第五部分是预案管理,对预案编制、审批与衔接、演练、评估与修订、宣传与培训以及责任与奖惩等内容进行规范。第六部分是附则,强化各级各部门的预案制修订工作,规定生效时间等内容。

三、主要修订内容

       较2017年印发的《阿尔山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阿政发〔2017〕1号),新修订的预案主要作了以下修改:

     (一)调整组织指挥体系。原预案的组织体系包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和地方机构。机构改革后,市应急委、市政府应急办不再设立。修订稿中,市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分别负责各类突发事件指导协调和组织应对工作;极端情况下,由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总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参照市级层面进行设置。

     (二)修订稿中要求,由市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对各类突发事件分级标准进行明确。

    (三)调整响应分级机制。针对原预案中事件分级与响应分级难以区分的情况,对响应分级机制进行了调整优化,市级主要针对初判发生的一般突发事件启动应急响应,盟级层面根据应急处置进展提供支持援助,必要时下沉组织指挥;对市级层面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启动主体进行了明确。

    (四)增加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要求。明确了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的分类和主要内容,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五)突出风险防控。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风险防控的工作机制、职责和主要内容。

    (六)完善监测预警。重点细化了预警措施,明确增加观测频次、转移疏散人员等9项预警措施。

    (七)完善信息报告机制。对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快速获取机制等方面提出要求。

    (八)增加指挥协调工作要求。对政府应急处置工作中指挥权限和现场指挥工作要点进行了明确。

    (九)细化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增加了四大类突发事件共19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提升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性和全面性。

    (十)完善信息发布工作。对信息发布时限、发布流程、主要内容、发布平台进行了细化;增加了舆情引导工作要求。

    (十一)优化应急准备和支持工作。强化人力资源保障,对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职责进行了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巨灾保险制度,要求为救援人员购买相应保险。突出科技支撑,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增强监测预警、辅助决策、救援实战能力。

    (十二)完善预案管理。细化预案编制、审批与衔接、演练、评估与修订等要求,完善应急宣传和培训、责任与奖惩机制。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地址:阿尔山市温泉街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办公楼邮编:137800Email: aesxxzx@aes.gov.cn
主办单位:阿尔山市人民政府技术维护:阿尔山市大数据中心 市民服务热线:12345
网站标识码1522020013蒙ICP备2020004182号-2蒙公网安备 15220202000101号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5 www.ae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