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五届五十二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对阿尔山市2014年以来享受事业单位待遇的39名退役军人予以列编,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王宏德、王宏伟、魏廷堂、张乐凯、何骞、佘建、冯思阳、张明明、李永旭、黄磊、佟好明、屈涵、吴悦洋、焦昂、丛恩华、关宇、陈晨、李磊、杨林、高岩、李兴、邓超、夏庆云、胡立风、张磊(1990年出生)、怀俊冬、王勇强、郝子巍、李松泽、马永为、高文博、王严、迟岩、霍树田、王建波、张亮、沈春雷、王永会、张磊(1980年出生)。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11日至2023年11月25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公示办公室设在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办公室。
受理时间:每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受理电话:(0482)7880057
特此公告
阿尔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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