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划定和调整工作方案》(内政办字[2022]39号)文件及其附件《基本草原划定调整技术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对我市基本草原进行调整,现将变更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调整后,阿尔山市基本草原总面积为91.25万亩,占草原总面积的65.04%。
各镇(街道)基本草原面积:白狼镇面积为100439.32亩;林海街道面积为2284.5亩;天池镇面积为470873.48 亩;温泉街道面积为161.67亩;五岔沟镇面积为67561.41亩;新城街道面积为2540.65亩;明水河镇面积为266434.09亩;伊尔施街道面积为2193.57亩。
特此公告!
阿尔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
【本文编辑:吴国境】
地址:阿尔山市温泉街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办公楼邮编:137800Email: aesxxzx@aes.gov.cn
主办单位:阿尔山市人民政府技术维护:阿尔山市大数据中心 电话:0482-7185532
网站标识码1522020013蒙ICP备05002753号蒙公网安备 15220202000101号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5 www.ae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