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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来源:阿尔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作者:阿尔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9日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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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各专项工作组、各行业部门:

  按照盟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兴安盟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告》,我盟共排查出与境外输入复阳病例吕某密切接触者7人,次密切接触者59人,同车厢5人,均已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封控了7个小区,并对小区现居住的13136人进行了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市防指研究决定,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除临战状态,恢复严格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恢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一、因疫情原因暂停的全市各类经营场所要在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点单位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工作相关要求的条件下恢复常态化经营。

  二、室内大型活动和人员聚集性活动恢复实行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防疫标准,切实保证活动安全,防止人群风险性聚集。

  三、各镇街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登记、佩戴口罩和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国庆期间人流较大,要加强人员管控,备齐备足全员核酸检测物资储备和人员,确保人员到位,流程清晰。

  四、“一场两站”、重点场所、各景区景点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登记、佩戴口罩和一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加大排查力度,严格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五、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探视、陪护等院感防控要求;个体诊所要在严格落实医疗机构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措施前提下有序恢复营业;药店严格落实治疗发热、咳嗽等有关药品实名登记制度,建立闭环处置机制,有效发挥“哨点”作用。

  六、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教学场所,按照教育部门统一要求,做好国庆期间教师、学生管控,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

  七、全市各专项组、各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1+8+N”体系要求,保持指挥体系高效运转,人员在岗,电话24小时畅通。国庆假期期间落实好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制度。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管理,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责,按要求做好重点人员核酸检测,落实好多点触发机制。干部职工要带头履行所在单位的常态化防疫制度,认真做好人员防护、环境消杀、疫情监测、闭环管理等措施,确保常态化防控落严落细。

  八、监督检查组要对各单位、各部门人员在岗、物资储备、方案预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九、宣传舆论组要做好舆情管控,跟踪境内外舆情,做好舆情分析研判,加强舆论管控。

  十、医疗疾控组要做好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院随时启动工作,严格按场所防控指南规范管理。完善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预案、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做好市内周边和各镇街的疫情协防工作。

  十一、社会管控组要对上级推送、酒店住宿排查等发现的重点人员立即推送排查。完善好社会管控组相关工作方案、预案。

  十二、物资储备组要备足备齐核酸检测物资,各镇街做好方案、人员、流程、场所等相关准备工作,卫健委要牵头督导流调、消杀、核酸检测专业人员队伍责任落实。

  十三、要持续加大疫苗接种工作力度,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第三剂次疫苗接种工作。

  阿尔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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