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首页 > 通知公告

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阿尔山市境内伊尔施沟等7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作者: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2日 09:13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内河湖[2019]18号)文件要求,我市完成了伊尔施沟、八道山后堵沟、三十公里河、大努木尔根河南沟、门德沟、火龙沟、阿尔善髙勒等7条河流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现将成果公告如下。

  一、河流湖泊级别:此次公告河流与湖泊最高层级河长为市级领导,二级河长为镇街级领导。

  二、编制单位:本次划定方案由内蒙古金华源环境资源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三、任务缘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内河湖[2018]18号)的要求。

  四、划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有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坡地,无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五、划定成果:

  伊尔施沟管理范围河道长度为16.6km;八道山后堵沟管理范围河道长度为46.5km;三十公里河管理范围河道长度为54.6km;大努木尔根河南沟管理范围河道长度为26.6km;门德沟管理范围河道长度为59km;火龙沟管理范围河道长度为41.2km;阿尔善髙勒管理范围河道长度42.2km。

  阿尔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2日

X
选择其他平台 >>
分享到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地址:阿尔山市温泉街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办公楼邮编:137800Email: aesxxzx@aes.gov.cn
主办单位:阿尔山市人民政府技术维护:阿尔山市大数据中心 市民服务热线:12345
网站标识码1522020013蒙ICP备2020004182号-2蒙公网安备 15220202000101号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5 www.ae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