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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政府所在地范围内无人机数据采集的通告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作者: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18日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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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政通字〔2020〕6号

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政府所在地范围内无人机数据采集的通告

  为落实自然资源部印发的《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要求,加强我市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实现自然资源信息化管理,提升业务协同和社会化服务水平,近期将在市政府所在地区域范围内,启动无人机实景三维数据采集工作,作业面积约6平方公里。针对作业环境特殊性及安全生产要求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无人机数据采集时间

  自2020年8月18日至8月30日,作业时间段早9:00至下午16:00。如遇雨天、特殊管制等特殊情况日期顺延。

  二、无人机数据采集区域

  市政府所在地全部区域。

  三、作业单位及相关要求

  1、由兴安盟自然资源局盟土地调查规划院组织实施无人机数据采集,航行高度为120-150米低空作业。

  2、数据采集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投放航模等低空飞行器,各部门提前做好相关通告传达。

  3、特殊情况联系电话:0482-8221570  15848933988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8月18日

  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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