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阿尔山市污水处理收费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1日 09:18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举行阿尔山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时间、地点、定价方案、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和听证人名单,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6月30日上午9:00。

  地点:阿尔山市污水处理中心会议室。

  二、定价方案

  为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政策,保障污水企业正常运营和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增强全社会节约用水和保护水环境意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我委拟定了《阿尔山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方案》,其要点如下:

  1、调整范围:阿尔山市林海街、新城街、温泉街污水处理费。

  2、调整方案:执行国家设市城市污水处理费的最低标准。具体到各类用水标准:居民生活用水为0.95元/吨;非居民用水为1.4元/吨。

  三、听证会参加人(排名不分先后)

  1、消费者(6人):

  王艳秋:自由职业者;

  刘国斌:个体工商户代表;

  苏庆江:个体工商户代表;

  包雨鑫:个体工商户代表;

  张立柱:万家园物业公司代表;

  李常态:鸿旭物业公司代表;

  2、经营者和利益相关方(3人):

  郑根昌:阿尔山市自来水公司代表;

  王发财: 阿尔山市雪城水业有限公司代表;

  周君: 阿尔山市污水处理中心代表;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

  萨日娜:阿尔山市政协代表;

  郭鹏浩: 阿尔山市人大代表;

  4、市消费者协会(1人):

  邰斌:市消费者协会代表;

  5、政府部门(3人):

  萨如拉:阿尔山市财政局代表;

  梁万友:阿尔山市住房和建设规划局代表;

  刘薇:阿尔山市法制办代表;

  四、听证会旁听人员

  王秀兰:阿尔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肖力君:阿尔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五、听证会听证人

  张国建(兼主持人):阿尔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吴雅静:阿尔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阿尔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

X
选择其他平台 >>
分享到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地址:阿尔山市温泉街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办公楼邮编:137800Email: aesxxzx@aes.gov.cn
主办单位:阿尔山市人民政府技术维护:阿尔山市大数据中心 市民服务热线:12345
网站标识码1522020013蒙ICP备2020004182号-2蒙公网安备 15220202000101号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5 www.ae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