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等有关规定,阿尔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于近期召开阿尔山市污水处理中心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凡本市年满18周岁,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正确反映群众意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阿尔山市污水处理收费情况比较了解,有一定分析和语言表达能力者。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
(一)听证会参加人总数为15名。人员组成为:
1.消费者:6名(包括居民、个体工商户、企业);
2.经营者:3名;
3.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6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消协、市法制办、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1名)。
(二)旁听人员:3名;
三、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6名,参加人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报名人员的代表性、利害关系、行业特点、报名顺序等情况,按照各方人数基本相当的原则,确定参加听证会人员。
2.经营者采取自愿报名和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方式;
3、旁听人员由我委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抽取。
四、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时间和方法
请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报名者,于2020年5月25日下午17:30时前到市发改委报名或电话报名,报名联系人:吴雅静(13948227001)、张国建( 13354827315)。
特此公告
阿尔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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