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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环境监测站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环保局 作者: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2日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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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环境监测工作条例》、《环境监测规范》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环境常规监测任务,编制环境监测各类报告、环境质量季度报告、年度报告。

  (二)、开展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对环境各要素(空气、水、声等)进行监测,及时准确、科学系统地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

  (三)、开展全市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对全旗污染排放状况实施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污染源排放状况及变化趋势,为排污企业管理及排污费征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数据。

  (四)、承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工作。

  (五)、承担应急监测任务,负责污染事件的调查监测。

  (六)、参与本辖区污染事故的调查,为仲裁环境污染纠纷提供监测数据。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环境监测站是正股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环境监测站内设机构:办公室1个股室。

  人员编制:核定定员编制为5人,在编5人、空编无。人员结构:

  核定股级领导职数1名,技术人员4名。经费来源: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6.12万元,支出总计36.1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入增长14.83万元,增长69.66%;支出增长14.83万元,增长69.66%。主要原因:新考录和调入人员,经费自然增长,开支增长。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6.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3.0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1万元;支出总计36.12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4.83万元,增长69.66%;支出总计增加14.83万元,增长69.66%。主要原因:新考录和调入人员,经费自然增长,开支增长。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3.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02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2万元,占100%。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6.1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1万元;支出总计36.12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8.63万元,增长31.39%;支出增加8.63万元,增长31.39%。主要原因:新考录和调入人员,经费自然增长,开支增长。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87万元、津贴补贴12.7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21万元等,较上年增加13.7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考录和调入人员,经费自然增长,开支增长;公用经费5.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1万元、印刷费0.77万元、手续费0.02万元等,较上年减少2.03万元,主要原因是:积极落实中央相关政策精神,节省开支。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车均运维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8万元,比2017年减少2.03万元,降低27.40%,主要原因是:积极落实中央相关政策精神,节省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单位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用于本辖区内建筑工地施工的质量监督管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0台(套),单位没有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我单位每年在完成部门预算及部门绩效自评的基础上,抽取一定的比例作为下一年度的预算参考,并做好后期跟踪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茹    联系电话:0482-7122731

  阿尔山市环境观测站2018年决算公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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