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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报告(汇总)

来源:环保局 作者: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2日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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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组织编制环境功能规划;组织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污染污染防治工作。

  3.组织、协调落实全市减排目标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核查全市有关企业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噪声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 组织、指导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环保局是正科级行政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有行政性收费(排污费)。

  环保局下设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等2个事业单位,其中环境监察大队财务独立核算。本次公开内容包括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环保局内设办公室、污控股、生态股等3个业务股室。

  人员编制:核定定员编制行政编制为7人,在编7人、空编无。事业编制15人,在编人员14人,空编1人。

  人员结构:

  核定行政领导指数2人,行政科员5人,核定股级领导职数2名,技术人员13名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037.81万元,支出总计1,037.8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入增加803.62万元,增长343.15%;支出增加803.62万元,增长343.15%。主要原因:2018年增加了新的项目支出,分别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及水质监测监察等,制作生态文明示范市规划委托费等。

  二、关于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037.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018.1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9.68万元;支出总计1,037.8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92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683.94万元,增长204.66%;支出总计增加683.94万元,增长204.66%。主要原因:2018年增加了新的项目支出,分别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及水质监测监察等,制作生态文明示范市规划委托费等。

  (二)关于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018.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7.9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23万元,占0%。

  (三)关于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03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6万元,占24.3%;项目支出782.29万元,占75.7%。

  (四)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37.5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9.68万元;支出总计1,037.5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92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增加683.94万元,增长204.66%;支出增加683.94万元,增长204.66%。主要原因:2018年增加了新的项目支出,分别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及水质监测监察等,制作生态文明示范市规划委托费等。

  (五)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3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37万元,占24.2%;项目支出782.29万元,占75.8%。

  (六)关于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0.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3.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11万元、津贴补贴:74.10万元、绩效工资:14.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4.27万元、职业年金9.7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3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5万元、住房公积金14.32万元等费用。较上年增加16.52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境监测站考录和调入人员,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46.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32万元、手续费:0.03万元、邮电费:0.14万元、差旅费:13.84万元、培训费:0.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0万元,其他交通费11.39万元等费用。比上年增加6.9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收支自然增长。

  (七)关于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8.19万元,支出决算为6.93万元,完成预算的84.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完成预算的7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93.2%。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减少开支。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6.93万元;因公出国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2万元,占53.7%;公务接待费支出3.2万元,占46.2%。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2万元,用于监测监察车辆的燃油和基本维护保养,车均运维费1.86万元,较上年减少0.35万元,主要原因是积极落实中央相关政策精神,节约开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3.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3.2万元,接待63批次,共接待51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系统内部检查接待;二是环保专家考察指导,委托业务过程发生的接待费用。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9万元,比2017年增加7.82万元,增长35.27%。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任务较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1万元, 比2017年减少18.62万元,降低55.7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7万元,比2017年增加29.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服务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单位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主要是用于环保监测监察工作用车,另有一辆调给其他单位使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7年增加0台(套),单位没有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我单位每年在完成部门预算及部门绩效自评的基础上,抽取一定的比例作为下一年度的预算参考,并做好后期跟踪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茹    联系电话:0482-7124393

  阿尔山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 (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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