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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山市司法局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社会公开)

来源:市司法局 作者: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30日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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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盟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19年4月12日至5月20日,交叉巡察组对司法局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2019年7月5日,交叉巡察组向我局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局认真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抓好整改

  我支部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全面认领交叉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迅速行动,明确责任,全面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李学征为组长,第二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孙月娥、副局长朱成玉、主任科员丑广杰为副组长,各三级单位负责人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2019年8月1日,局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进行全面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为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坚决有效落实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保证。

  (二)着力推动整改。经多次会议讨论,形成了《阿尔山市司法局党支部关于对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整改台账,将整改任务落实到相关股室,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负责人主动认领,层层压实责任,逐项细化整改落实举措,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逐一对账销号,改出成效,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三)以上率下,突出重点。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支部书记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实时跟进,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

  二、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整改落实

  (一)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问题表现:思想建设不够扎实,学习成效不明显。

  整改措施及成果:

  1、修订了《司法局学习制度》,制定了《第三季度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开展了8次学习,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内容,党员干部均做了学习笔记。严格按照研讨要求,开展了2次研讨,党员干部认真撰写了研讨材料,保质保量的开好了专题研讨会。

  2、8月23日党支部班子对全局党员干部学习情况进行了督查,将督查结果进行了通报。今后,支部将定期开展学习情况督查,督促全体党员严格开展学习,融会贯通。

  3、8月26日党支部开展了党员应知应会考试,14名党员参加了考试,通过考试有效的检验了党员干部对应知应会知识的掌握情况,支部书记将考试情况进行了通报。今后每半年将进行一次测试,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对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掌握程度,检验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效果,达到以考促学、以考促记、以考促行的目的。

  (二)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问题表现:党建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及制度不严肃、不认真。

  整改措施及成果:

  1、在7月5日召开的整改专题会议上对十八大以来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进行了集中讨论学习。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融会贯通,以新思想、新内容引领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7月5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读”为内容开展了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

  2、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最新的民主评议制度。将新思想、新内容的学习和运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出民主评定意见。

  (三)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问题表现:司法行政工作推进不足。

  整改措施及成果:

  1、空编空岗现象突出问题

  (1)我局对司法行政队伍进行了全面排查,逐一梳理。厘清在编在岗、在编不在岗、空编缺编等情况,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借调单位沟通联系,对在编外借人员,原则上应回司法所工作,确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岗位职责的占编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出手续。借调的3名工作人员中1名已完成编制调转,1名正在办理正式调转手续,1名有正式借调手续。1名行政工勤占用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已于8月初完成编制转换。同时与编办核实,局属三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个,其中法律援助中心在编在岗3人,公证处空编1个。

  (2)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提出申请,将政法专项编制、公证处事业单位编制纳入2019年招考计划,待相关部门审批给予明确意见后,逐步实施解决。

  (3)经市委编办核定,天池、白狼、五岔沟、明水河、温泉、新城、林海7个司法所核定政法专项编制2个,伊尔施司法所核定政法专项编制1个,按照2019年招考计划逐步实施。2019年7月通过退役军人就业援助,已补充1名工作人员到司法所工作。2019年8月与人事部门申请已审批2名社区民生志愿者到我单位工作,已充实到司法所工作。

  2、事业单位干部轮岗工作力度不够问题

  (1)与兴安盟司法局请示了解,盟局及另5个旗县市该岗位都是类似模式,等待出台改革方案。

  (2)司法局下设三级事业单位只有公证处和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法律援助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于编制和业务专业性限制,没有相匹配轮岗条件。

  3、开展“法律六进”工作不均衡问题

  采取法治讲座、法律咨询日、播放法治宣传片等活动扎实推进“法律六进”工作。7月至9月期间共组织开展法治文艺晚会1场次,法律咨询10场次,举办法治专题讲座3场次。送法进社区4场次,送法进机关2场次,送法进企业2场次,受教育群众300多人次。

  我局将继续推动“法律六进”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掀起尊法、学法、用法的新气象。

  (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问题表现:

  1、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到位。

  2、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及成果:

  1、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到位。

  (1)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在司法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2016年至2017年未参加过司法局“三重一大”工作会议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并表态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参加监督单位的“三重一大”工作会议。第二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于7月5日和7月23日列席参加了司法局会议。7月31日开展了党风廉政专项检查,确保监督工作落实到位。

  (2)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于7月份补充了一名纪检监察干事,现组内有组长一名、纪检监察干事一名,能够扎实有效开展监督执纪工作。

  2、财务制度执行不严,“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

  (1)进一步完善了财务规章制度,从根本上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7月4日至7月5日财务人员参加了财务知识培训学习,7月18日全局工作人员开展了财务知识专题学习,有效提高了财务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

  (2)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费用,建立良好的用车秩序,修订完善了《阿尔山市司法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为保障市委中心任务棚户区改造工程的顺利开展,以司法角度参与拆迁、证据保全等公益服务,市政府抽调公证处2名工作人员于2016年、2017年进驻棚改大厅开展工作。公证处开展工作使用警车,能够彰显公平正义,取得群众信任,同时还能震慑哄抬房价、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因此产生了公证处维修警车的费用。

  (3)严格按照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范围列支,杜绝超范围报销。针对2016年挤占转移支付4.9万元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已于5月14日通过本年包干经费进行调整完毕。

  (4)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要求进行报销,业务票据不合规、不合法的不予报销。2016年党刊费用白条列支问题,已于5月27日及时联系出具收条单位,更换了正式发票,已入账。

  针对司法局、公证处外聘人员工资无正式发票问题,已于5月16日联系当事人,说明情况后,由其本人带相关手续到税务部门补开了正式发票,已入账。

  (5)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认真执行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置、累计折旧规定,使用及保管的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做到及时发生,及时登记,定期清查和盘点,修订完善《阿尔山市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5月7日已将2017年购买符合固定资产标准且未按规定登记的人证比对系统和复印机输稿器进行了补录。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为加快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落细落实。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使“四风”问题整治不留死角,营造风清气正新常态,努力提高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二)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要求,积极抓紧整改,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82-7122481;来信地址:阿尔山市司法局办公室(阿尔山市温泉街政府五楼司法局办公室)邮编137800;电子邮箱:aesssfj@163.com

  中共阿尔山市司法局支部委员会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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