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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阿尔山市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共阿尔山市委员会 作者:中共阿尔山市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2日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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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891日至1110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阿尔山市委开展了巡视。2018年1219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阿尔山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自治区党委巡视契机,以整改促发展

阿尔山市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一)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是对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次政治体检,是对我市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一次把脉会诊,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我市的高度重视。12月19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召开巡视反馈意见会,反馈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令人警醒,阿尔山市委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坚决整改,并立即组织召开了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对我市开展巡视反馈意见、李纪恒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讲话精神和刘奇凡书记讲话精神,同时,对全市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通过对会议精神的深入学习,提高了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对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为我市巡视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抓整改。阿尔山市委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为常务副组长,市委副书记、各常委和副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副书记兼任,负责联络协调、督促检查、日常运转等工作。市委书记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任务,主持研究整改措施,亲自调度整改进度,常委班子成员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结合分管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截至目前,我市召开市委常委会议5次、常委扩大会议1次、召开全市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4次、各专项组召开调度会30余次、召开巡改办工作会议6认真研究解决巡视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阿尔山市委按照可操作、可量化、可检查的要求,从立行立改解决具体问题、举一反三解决同类问题、建章立制三个方面,研究制定了市委班子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

  ()积极沟通上级部门,创新方式方法抓整改。我市就巡视整改工作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对接,由市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先后4次向自治区党委巡视办、自治区纪委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汇报整改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征求上级对我市巡视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就整改工作思路和举措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交流探讨。相关领导肯定了阿尔山市委的整改态度,并从反馈问题的政治站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方面给予了客观中肯的建议,为我市巡视整改工作指明了方向。

  ()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突出问题导向抓整改。按照巡视工作要求,阿尔山市委2019年1月16日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制定了市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起草了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认真剖析问题,深刻反思原因,提出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办法,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了“红红脸、出出汗”。会上邀请到了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张永红副主任和韩超同志、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魏洪玉副处长一行到会指导。张主任给我们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意见,我们按照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整改措施、压实了整改责任,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提供了思想政治保障。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抓整改。根据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我市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中总结规律,提炼共性问题,坚持一手抓问题整改,一手抓制度建设,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制度体系,形成了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了整改成果,使整改工作管长远、常态化。结合自治区党委督查组反馈意见,对新建立和完善的制度开展自查,对2项不适用为制度的文件进行取缔。截至目前,全市各相关部门制定或完善了《阿尔山市委常委会听取和研究巡察工作制度》《阿尔山市纪委监委对同级领导班子提醒谈话制度》《阿尔山市科级干部动议工作细则》《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建立和完善党组意识形态情况报告制度》《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等18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了整改进行到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

  ()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紧盯责任落实抓整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事项、重点环节,不断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整改工作进度快、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整改工作进展慢、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进行提醒,确保了巡视整改工作的有效推进。截至目前,对各相关部门(单位)电话督办40余次,对全市四个镇开展多部门联合实地督查1次,对财政局、发改委、卫计委、审计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交通局等8个重点部门(单位)开展了现场督查2次。

  (七)全面抓好整改工作,认真接受监督检查。2019年4月19日,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督查组对阿尔山市委落实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四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2019年5月14日,自治区党委督查组向阿尔山市委反馈了督查意见,阿尔山市委结合督查反馈三个方面问题,组织市委巡改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巡视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认真梳理整改中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细化完善了整改举措,不断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落细。

  二聚焦聚力巡视反馈问题,全力以赴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落实

阿尔山市委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聚焦重点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中发力,市委班子成员带头整改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见底清零整改限期内,针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的7方面20个问题,分解细化为61项具体问题,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在行动上有一定差距问题。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精神纳入了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并进行了专题学习。对全市矿泉水资源进行了普查,并形成《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矿泉水资源普查报告》加大对矿泉水企业的监管力度,市矿泉水企业开展储量年度检测,做到实时监控用水企业水量状态。二是我市现已提交《内蒙古阿尔山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18-2035)》(以下简称《规划》),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需由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上报、备案。“海神圣泉公司”和“蓝海矿泉水五里泉分厂”,需等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我市提交的《规划》备案后,方可对采矿许可证进行重新申请。2018年12月,相关部门到内蒙古云露水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调查核实,责令其向盟农牧水利和科技局提交变更申请,现已完成变更阿尔山市水知道矿泉水有限公司已向盟农牧水利和科技局提交取水许可证变更申请,现已完成变更。农牧水利和科技局和自然资源局分别出台了《水利系统水资源业务规范管理制度》《矿泉资源开采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了对矿泉资源相关行业的规范化、精准化的管理。三是已注销阿尔山市兴企采砂场其采矿权、开展恢复治理并通过兴安盟自然资源局验收,2019年4月,对被破坏的地块再次进行了植被恢复造林,造林树种为云杉,造林面积为93.1亩。

  2.针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高质量起草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报告,对全市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科学分析,认真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文件材料的起草、运转制发等各环节的审核把关,加强对材料撰写人员的理论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整体水平。定期通过常委会听取市人大、政府、政协、法院和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加强对群团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检查指导。进一步细化了市委四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任务分解表,将群团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作为重要任务之一,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加强对市委四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3.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有偏差问题。一是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调整工作。对边缘户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共涉及资金127.6万元。制定印发了《阿尔山市边缘户退出工作方案》,对扶持后达到稳定增收的边缘户,将定期按程序予以清退。以四镇为主体开展低保核查工作。市民政局就新的低保测评体系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将低保认定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定期对各镇街相关档案进行核查、对低保户家庭情况进行入户调查。三是及时拨付扶贫资金,目前结余扶贫资金221.87万元,涉及5个项目,预计9月底前按项目进度全部拨付完毕。四是制定印发了《阿尔山市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积极筹集资金偿还债务。研究出台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实行月报告制度》,对隐性债务进行持续统计。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分别对市代建局相关责任人和白狼镇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财政局和审计局分别出台了《关于加强阿尔山市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程序的通知》《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通知》,对无变更手续的项目超预算部分财政部门不予评审拨款,涉及审计的项目审计部门不予审计。向全市各单位印发了《关于开展对全市各预算单位往来款清理工作的通知》,截至2019年3月11日“其他应收款”已全部清理完毕。

  4.针对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力度欠缺问题。一是经查,西口村未按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对党务、村务、财务等情况进行公开,市纪委监委给予西口村党支部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曝光。同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明水河镇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2018年10月和2019年1月,市纪委监委先后两次对全市“三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二对巡视反馈有关干部在立案调查后被评定为“清风干部”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对。经核该干部符合2017年度“清风干部”评定条件在反思总结2017年度“清风干部”评定工作标准宽泛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了《2018年度阿尔山市“清风干部”评定工作方案》,现已完成2018年度“清风干部”评定公示工作。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系统、不深入问题。一是制定印《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全市各级党组织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列入2019年支部学习计划。市委党校将党的十九大精神解读列入2019年干部培训计划,同时,依托北京市东城区委党校优秀师资力量,利用阿尔山市远程教育网络直播系统于3月举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专题研讨班,并于5月选派35名干部赴北京市东城区委党校参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班。二是市委党校已将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意识形态教育、专业素质教育等方面的内容列入2019年培训计划,同时,已邀请北京市东城区委党校专家教授到我市进行授课。

  6.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不扎实问题。一是已在阿尔山市政府网站上开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宣传专栏。已将“五位一体”、“四个全面”等内容列入全市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并进行了学习。印发《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手册》。2019年1月2月分别由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对白狼镇党委、天池镇党委和市环保局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印发了《关于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行专题研讨的通知》,要求各支部对《条例》进行学习研讨。市纪委监委1月对全市各部门(单位)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党规党纪学习情况及党建资料规范化等问题进行抽查。对在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7.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市委理论中心组已将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规定列入了2019年学习计划,并进行了学习。同时,将意识形态相关内容纳入了市委党校学习计划,已35名科级干部进行了培训。印发了《关于对全市意识形态工作和理论武装工作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督查的通知》,并开展了监督检查。结合全市意识形态工作实际,向盟委报送了阿尔山市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以文件形式上报上级党组织加大宣讲力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宣讲内容,在多地安装了宣传牌匾,各镇街在各自辖区内多处安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栏、牌匾,市政府网站开辟了专栏,市电视台开设相关栏目,主街道商户和窗口单位LED屏幕滚动播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四是市委宣传部相关论坛进行了补充报备,全市各相关单位(部门)严格执行《阿尔山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核报备管理办法》,形成常态化管理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8.针对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一是综合分析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平稳有序的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进行消化,通过两次干部调整现已完成23名干部的消化任务。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保持贫困旗县(市、区)所辖苏木乡镇党政正职队伍稳定的通知》要求,保持干部队伍相对稳定,尤其是乡镇党政正职。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阿尔山市科级干部动议工作细则》,对干部动议时机条件进行规范。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向市委做出了深刻检查。对全市科级干部档案进行再次审核排查逐案逐人登记造册、实行台账管理,准确掌握处分影响期限,为干部选任提供依据。充分发挥干部监督举报平台的作用,明确专人受理举报信息,并及时查处举报线索。

  9.针对日常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兴安盟盟直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完善《阿尔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事宜管理办法》对原有借调人员进行彻底清理,原借调审批手续全部废止,确需借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把关,重新审批。建立全市公职人员日常监督信息档案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行备案管理。5月20日开始,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干部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计划将每季度进行一次核查违规经商办企业的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曝光。在2019年1月29日组织召开的全市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对问题进行了警示剖析。

  10.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一是市委班子成员围绕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7方面的问题,认真撰写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相互批评。市委组织部对原市卫计局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卫计局党委于1月28日进行重新选举2019年1月17日,召开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基层党建业务培训会对近260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市委组织部于2月15日对1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发放《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挂图,印发了《关于认真开好2018年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阿尔山市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督查办法》民主生活会流程“八不准”清单市委派出民主生活会督导组,市委常委分别指导各镇街民主生活会进一步规范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

  11.针对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层层弱化问题。一是2019年1月10日市委召开四届六十二次常委会,听取了人大、政府、法院等部门党建工作汇报。2019年1月10日,市委召开2018年度党建述职评议会暨2019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全市各部门单位党建工作汇报,听取各镇(街道)党(工)委和各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汇报,并针对各部门(单位)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伊尔施街道党工委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给予市扶贫办办公室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天元社区党支部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林海街党工委、市纪委监委第三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林海街纪工委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市纪委监委1月对全市各部门(单位)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建资料规范化的情况组织交叉互检,对在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部门(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天池镇党委对相关党支部的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予以组织调整白狼镇党委书记白桦林社区时任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组织党务工作者进行学习,进一步规范各项党务工作。市纪委监委对时任白桦林社区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并将此问题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曝光。对天池镇党员转正未召开支部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天池镇党委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并将此问题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曝光。2019年1月,组成监督检查组,对全市各部门(单位)党建资料规范化和相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项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已批复成立市委组织员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等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通知》,24名非中共党员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调整,目前,所有党务工作者全部为党员且专职。建立党务工作者信息库,制定《阿尔山市党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党务工作者资格条件、培养机制、调整报批程序等。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2.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市纪委监委围绕“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和公务接待制度落实情况,对全市各部门(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在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部门(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市审计局分别于2018年12月14日和2019年1月15日至16日,所有违规发放的钱款上缴市财政。市纪委监委第五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自2018年9月开始,每月对市审计局发放外勤津补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纪委监委1月16日至17日围绕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对全市各部门(单位)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在检查中未发现相关问题。三是对市车改办相关责任人作出了通报批评和责令书面检查的组织处理,并印发了《阿尔山市纪委监委关于对近期查处的四起违纪违规典型问题的通报》,将此问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曝光。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擅自启用封存车辆的问题线索移送至盟纪委监委,目前,盟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对该问题线索进行处置。此外,由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市人大、政府办公室、政协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市车改办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就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先后赴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等地考察学习。市车改办制定印发了《阿尔山市党政机关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暂行)》《阿尔山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监督管理平台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同时,为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购置了阿尔山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并投入使用。市纪委监委组成4个检查组,围绕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情况,对全市各部门(单位)开展明察暗访,通过监督检查,未发现相关问题。对巡视中发现并反馈的市委巡察办、民政局、就业局、扶贫办、交通局、交通运输管理所、温泉街社区服务中心涉嫌私车公养的问题进行初步核实。经查,认定以上单位因工作原因,使用个人车辆开展公务后给车辆加油,2018年10月15日,由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了集体约谈,相关油费均已收缴。

  13.针对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依然存在问题。一是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住建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督促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市住建局已完成三个垃圾转运站设备询价和招投标工作近期开始开工建设温泉街垃圾转运站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已重新进行选址,待市规委会通过后进行建设。对负有管理责任的车改办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发改委车改办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三是明水河镇未批先建的问题,明水河镇党委相关责任人和原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相关班子成员进行约谈。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4.针对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一是市纪委监委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自治区“四个一”制度等党纪条规,先后召开了3次业务学习会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同时,每半年开展一次案件质量抽查工作。就执纪监督宽松软的问题,由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对分管案件审查和审理的两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2018年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纪委监委班子对此问题认真反思、深刻剖析,进行了严厉自我批评。

  15.针对“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警示教育开展不扎实问题。一是对卫生系统、文化系统的领导干部和环节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并组织开展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集中学习。对两个部门专项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制度落实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以检查报告的形式反馈至相关部门责令整改。同时,于1月24日开展了“回头看”,对整改的进度进行了实地检查督促。通过召开会议将近年来卫计部门、文化部门违纪违法案件在系统内进行通报,通过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阿尔山市接受自治区党委巡视以来,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案件6件15人。二是对受理的问题线索全部建立台账,为典型案例剖析运用提供有效数据。严格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要求,对查处并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务处分的5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并2019年1月29日组织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通过通报的各类违纪违规典型案例,为全市党员干部敲响了廉政警钟。选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新表现等方面的典型案例,编印了《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手册》,并下发给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三是市委党校将干部警示教育和党内法规教育培训列入2019年工作计划。已于4月3日开展了一次全市科级干部党规党纪知识讲座。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6.针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市纪委监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5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市纪委监委围绕全市各部门(单位)“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个别部门(单位)“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不到位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三是市纪委监委制定了《对同级领导班子提醒谈话制度》,为加强同级监督奠定了基础

  17.针对反腐败合力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一是建立并完善了《阿尔山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制度》《中共阿尔山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2019年1月9日,组织召开了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完善了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工作平台、信息共享工作平台和联合办案工作平台的工作机制。对公检法单位问题线索移送情况进行“大起底、大排查”,现已收到移送问题线索20件。对巡察移交的问题优先办理。目前,市委巡察办前四轮移交的问题线索除1件中止调查外,其余全部办结。建立快查快结工作机制,对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单独台账,督促各监察组尽快办理,为加快工作节奏,避免出现超期未办结现象,目前已向承办部门下发3份督办通知书。

  18.针对开展巡察工作有差距问题。一是制定了《阿尔山市委常委会听取和研究巡察工作制度》《阿尔山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制度》,对会议时间、会议范围、学习传达及研究内容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市委常委会学习传达了《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3月7日,召开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2018年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对发现的重点问题、重点事项提出意见建议,并对2019年巡察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二是市委巡察机构自2018年7月6日开展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起,以“六个围绕”为巡察内容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市委巡察办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对全市党组织进行重新梳理,进一步明确被巡察党组织名单。过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和邀请专业人才授课方式,加大对巡察干部的学习培训力度。巡视整改期间,市委巡察办、巡察组通过自学和集体学习形式,对《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如何巡察意识形态工作》《如何撰写巡察报告》等16项内容进行系统学习,并开展学习研讨活动1次,同时,邀请盟委巡察机构同志,以巡察发现问题归类定性为课题,为我市巡察干部授课培训。根据《盟市、旗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流程》,市委各巡察组撰写完成第六轮巡察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问题线索报告4份,谈话报告8份,并制定了《市委巡察后评估制度》,对巡察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七)针对上一轮巡视整改方面问题。

  19.针对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针对市医院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的问题,目前消防工程已全部完工,并于3月11日通过兴安盟消防支队验收。

  20.针对整改成效没有得到巩固问题。一是市纪委监委1月16日至17日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务”公开制度、公车使用管理、公务接待制度、意识形态责任制、“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组织开展政治学习及党建资料规范化及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对全市各部门(单位)组织交叉互检。加大对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认定力度,确保干部档案信息的真实准确。三是市纪委监委印发了《阿尔山市纪委监委监督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监督对象,并细化政治、作风、专项整治和主体责任落实等方面的监督工作重点。同时建立了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联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监督工作方面实现新突破和高质量

 三、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巡视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阿尔山市委将继续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不断巩固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全市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市委将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市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监委承担起整改的监督责任,扭住所有巡视发现问题不放,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巡视整改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问题再次发生。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并建立起长效机制,确保发挥作用,真正将巡视整改的成效转化为推进全市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巡视整改取得成效。充分发挥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按照巡视整改方案,紧盯目标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强化成果转化用。对部分完成,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加强全过程监管、跟踪督查、及时督办,确保整改落实。对整改任务落实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和通报曝光,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四)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把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成果转化为谋改革、促发展、保稳定的强大动力,提振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把巡视整改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打赢“三大攻坚战”结合起来,与我市生态保护、全域旅游、乡村振兴、对外开放、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持续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82-7122238;邮政信箱:中共阿尔山市委员会大楼巡视整改办公室(205室);电子邮箱:15004829502@163.com。

                                      

                                       中共阿尔山市委员会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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