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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公告

来源:阿尔山市委宣传部 作者:阿尔山市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1日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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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从2018年9月1日至11月5日对阿尔山市开展巡视监督。

  巡视期间,巡视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政治巡视职能定位,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及上一次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突出问题导向,查找政治偏差,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两个责任”虚化,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

  根据巡视工作职责,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阿尔山市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交由被巡视地区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视组在巡视期间,设立值班电话:0482-7120009、手机:18248229636(受理时间为:8:00-20:00);巡视组接访地点:阿尔山市政府宾馆102房间;邮政信箱:阿尔山市19号邮政信箱;电子信箱:18248229636@163.com,联系信箱:1.阿尔山市共建街6号市委办公楼东侧,2.阿尔山市共建街9号市政府宾馆东侧。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巡视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

  2018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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