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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阿尔山市广场名称的公告

来源:阿尔山市委宣传部 作者:阿尔山市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6日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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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地名,提升阿尔山市地名的文化品位,突出可识别性,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阿尔山市广场名称,欢迎社会各界朋友踊跃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名称的广场

  一号广场,位于新城街办事处主楼北侧(原一小学),场地总面积约1.6公顷,园内绿地面积约1.1公顷,主要为居民活动提供场地。广场南侧为露天活动场地和长廊,广场中心立有一座手拿酒壶的骑马青年雕塑,尽显民族特色。此外,广场步栈道皆采用石砖铺砌,给人以自然、庄严、厚重的感觉。

  二号广场,位于林海街办事处院内(原三小学),场地总面积约1.9公顷,东侧紧邻伊经十三路,北侧为林海街办事处主楼。广场正中央有一个20多米高的旗杆,五星红旗迎风飘扬。广场设有四处露天活动空地,为林海小区、棚户区小区、颐和居小区等附近的居民开展广场舞、羽毛球、太极等运动提供了场地。同时,广场中还建有多条幽静的石板小路,路边木凳和石凳交叉,为居民提供了更为方便的公共服务。

  三号广场,位于阿尔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楼南侧(原二中),场地总面积约3公顷,其中绿地面积占77%。因与二号广场距离较近,为附近小区居民提供了另一处休闲、健身的好去处。

  二、命名原则及要求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与阿尔山的地理环境、自然风貌、人文景观及城市发展规划一致;

  2、体现地域特征,城市时代发展特色;

  3、体现社会性、群众性、通俗性,尊重民意、维护公共利益;

  4、使用规范汉字,避免生僻字、谐音字,不以人名、企业单位名和商标名作为广场名称;

  5、充分考虑广场性质、所属区域,要便于记忆、寻找,区域方位感显著;

  6、广场名称以2-4个字为宜(不含后缀“广场”)。

  三、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21日止。电子邮件以参选作品发出日期为准。

  四、参与方式

  活动主要以电子邮件方式投稿。邮件中应注明原创广场名称、广场含义(说明)等,以及投稿者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征集名称如有同名,若被采纳,将按照邮件时间的先后顺序采用。

  电子邮箱:aesxcb139@163.com

  联系人:吴琼

  咨询电话:0482-7122874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对征集得来的名称,由阿尔山市委宣传部汇总、整理,并邀请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评选,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并对获奖者予以奖励,一等奖奖励1000元/人,二等奖奖励500元/人,三等奖奖励200元/人。

  阿尔山市委宣传部

  2018年 8月6日

  注:附各广场效果图一张。

一号广场

二号广场

三号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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