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号
经2018年4月19日阿尔山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票决通过,决定职务任免如下:
任命:
程艳艳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娜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特此公告
阿尔山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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