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首页 > 综合信息

市财政局积极做好保障义务教育提升工作

来源:市财政局教育股 作者:杨赫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7日 17:28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市财政局坚持把保障义务教育发展作为全年首要任务,为加快推进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的提档升级,我局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成效显著。

  一、保障教师工资。为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我局严格按照兴安盟行政公署出台的《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的意见》(兴署发〔2018〕107 号)的要求,从 2018 年 7 月 1 日起,连续三年为全市中小学教师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或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

  二、解决贫困学生入学难。为了不让经济困难学生不因生活困难而辍学,认真落实阿政办发[2017]150号文件精神,对建档立卡学生予以补助按照小学阶段每人每年2000元,初中阶段每人每年2500元标准,高中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及时拨付教育扶贫补助资金,切实解决了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难的问题。

  三、加大教育投入力度。2018-2020年持续向上级争取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提升资金和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等项目资金。重点保障了我市各学校多功能教室建设,对岭南三所学校供暖设备进行了改造,同时对各校的监控设备、防雷工程、消防改造工程等项目全面升级改造,极大保障了校园安全,避免了危险隐患发生。

X
选择其他平台 >>
分享到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地址:阿尔山市温泉街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办公楼邮编:137800Email: aesxxzx@aes.gov.cn
主办单位:阿尔山市人民政府技术维护:阿尔山市大数据中心 市民服务热线:12345
网站标识码1522020013蒙ICP备2020004182号-2蒙公网安备 15220202000101号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5 www.ae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