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首页 > 综合信息

市森林公安局关爱野生动物 保护美好家园

来源:市森林公安局 作者:董乾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2日 13:59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近日,我局民警接到市生态环保志愿者的报警电话称,在市西山靶场捡到了一只疑似狍子的小动物,接警后,我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民警怀疑,小家伙是与母亲走失了,随后在靶场周边寻找大狍子的身影未果,等待近一个小时后将其带回了阿尔山市生态环保志愿者协会。在志愿者们的帮助下,一只还未满月的小狍子被成功救获。

  经现场辨别,确定获救动物正是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狍子。我局民警对志愿者们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称赞,随后经初步检查,未发现小狍子有明显外伤,但由于小狍子刚出生不久,自主觅食能力很弱,民警便将其带回了局里,并购买了羊奶对其喂养。目前,小狍子已被寄养在辖区生态点,待其具备基本生存能力后放归大自然。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我市不断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宣传力度,广大群众爱护动物意识明显增强,在野外生产活动中发现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都会与相关部门联系。特别是今年以来,经常会发现狍子、野鸡、火狐狸等野生动物在街头漫步、不冻河戏水、检查点讨食等画面频现网络,祖国北疆生态旅游城市阿尔山被网友们点名“曝光”。

  保护生态,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近期的新冠肺炎疫情让人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重要性。在此,我局会继续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宣传力度。让人与野生动物和谐共生,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X
选择其他平台 >>
分享到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地址:阿尔山市温泉街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办公楼邮编:137800Email: aesxxzx@aes.gov.cn
主办单位:阿尔山市人民政府技术维护:阿尔山市大数据中心 市民服务热线:12345
网站标识码1522020013蒙ICP备2020004182号-2蒙公网安备 15220202000101号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5 www.ae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