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林木种子采收行为,阻止林木种子在不成熟期被抢采和掠青,保障苗木质量,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4月9日阿尔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向社会广大人民群众发出2019年度种子采集公告。
公告根据樟子松的生理成熟期及本区域的樟子松生长的地域环境规定了种子采集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采收管理规定》、《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提出了对采集种子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公告的发布,使广大市民对林业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了解,有利于良种的推广及使用和保护良种的质量,为下一步退耕及乡镇绿化工作奠定了良好的苗木质量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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