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首页 > 阿市要闻

副市长吴裴深入明水河镇开展巡河工作

来源: 作者:阿尔山市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0日 18:34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为贯彻落实市河湖长制会议暨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履行河长工作职责,9月9日下午,副市长吴裴对明水河镇辖区托欣河河段水质及沿河两岸卫生等情况进行巡视,明水河镇镇长王树庆、副镇长曲万茹及相关业务人员陪同。

  巡河过程中,要求明水河镇对存在的环境卫生问题立即整改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加强巡河、守河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河长制工作职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镇级河长要每周开展巡河行动,切实履职尽责,保护好河道生态环境。二是开展系统防治。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到因河施策,重点治理“乱占乱建、乱挖乱采、乱倒乱排、乱养乱捕”,创新河道管护举措,不断提升河道治理工作水平。三是落实长效机制。加强巡查监管,对河道两岸倾倒垃圾、污水直排、污染水体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严肃处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动员群众参与河道保护、监督工作,共同打造整洁、优美的河道生态环境。

  【本文编辑:刘 婷】

X
选择其他平台 >>
分享到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地址:阿尔山市温泉街阿尔山市人民政府办公楼邮编:137800Email: aesxxzx@aes.gov.cn
主办单位:阿尔山市人民政府技术维护:阿尔山市大数据中心 市民服务热线:12345
网站标识码1522020013蒙ICP备2020004182号-2蒙公网安备 15220202000101号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Copyright 2015 www.aes.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