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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机构开展巡察整改“回访”督查 持续巩固提升巡察成果

来源:市委巡察办 作者:柏文博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8日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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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见真招、见实效,巩固巡察成果,避免“一巡了之”,市委巡察机构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职能职责部门抽调专业人才与业务骨干组成联合督查组,对2016年以来已经巡察过的38个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开展“回访”督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

  联合“回访”督查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围绕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落实情况、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整改成果巩固情况等检查内容,划分开展自查自纠、组织联合督查、及时总结工作三个阶段进行。市委巡察办全面统筹协调,巡察组及各股室协作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分工。

  二、坚持问题导向,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各被巡察党组织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整改报告,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举一反三,全面查找不足,及时有效整改。联合督查组根据自查自纠工作成效分等次、重点关注存在问题多、整改时间长的党组织,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否真正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是否亲自抓部署、亲自抓落实,是否认清问题、整改到位,是否抓住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整改情况群众是否满意,是否形成长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三、提升整改实效,巩固巡察成果

  通过开展联合“回访”督查,巡察反馈的640个问题整改完成632个,整改率达98%,提升21%,在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市委巡察机构将继续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持续加大整改力度,限期完成整改,及时分析研判,坚决做到巡察发现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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