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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盟本级企业申报以工代训审核情况公示

来源:阿尔山市就业局 作者:阿尔山市就业局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4日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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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的通知〉的通知》(内兴人社办发〔2020〕103号)、兴安盟就业局《关于规范兴安盟企业以工代训工作业务流程的通知》(兴就字〔2020〕121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对符合以工代训申报条件的盟本级企业,已告知其以工代训相关政策并经企业签订承诺书确认后,经审核申报企业以工代训及相关佐证材料后,以下4个拟申报以工代训企业进行认定。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以工代训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企业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1日)。公示期内,如发现有公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企业,个人或企业可通过电话或信件举报,各单位及各级人社部门基金监督机构将会及时处理。

  人社部门电话:0482--2773807

  公示单位电话:0482--2773001

  举报地址:阿尔山市就业局

  联 系 人:张玉梅

  邮政编码:137801

  附件:企业公示情况表

  

  阿尔山市就业局

  2020年7月14日

  

  兴安盟以工代训公示情况表

  填报单位: 兴安盟就业局                    公示时间:2020年7月15日——7月21日

序号

补贴申报单位名称       

行业类别

申请补贴人数

人均补贴金额

补贴金额总计

1

阿阿尔山市海神圣泉

疗养有限责任公司

住宿餐饮

124

600

74400

2

阿尔山市长途汽车站

交通运输

2

600

1200

3

阿尔山市鼎盛酒店管理

有限公司

住宿餐饮

19

600

5400

4

阿尔山市京润轩宾馆

住宿餐饮

14

600

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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